申請恢復人物相關辦法
有鑑於玩家誤刪人物導致損失問題,特提供本服務供玩家申請恢復。
一、恢復條件
玩家自行刪除人物的恢復條件如下:
【曙光2】:人物等級需達20級以上,七天內提出申請。
【精靈樂章、劍狐傳奇、聖境傳說、名將列傳】:人物等級需達11級以上(包含11級),七天內提出申請。
【晴空物語】:人物等級需達6級以上(包含6級),七天內提出申請。
備註:為避免本服務遭濫用導致相關人員作業困難,申請本服務每個人物需酌收服務費用300點。
二、玩家申請注意事項
- 僅限會員帳號申請者本人提出申請,且若申請者身分證字號與會員資料中身分證字號不符者無法接受申請。
- 請先確認遊戲帳號內尚有申請恢復所需的『儲值點數』。
- 每個人物需酌收服務費用300點。
例:申請回復2個人物需酌收服務費用600點,依此類推。
- 請於七天內提出申請,超過申請時間概不受理。
- 若因帳號被盜角色遭刪除,則需先請玩家填寫資料異常表查詢確認後再依照本辦法處理。
- 【曙光2】玩家請注意:人物等級需達20級以上,未達規定等級概不受理。
- 【精靈樂章】、【劍狐傳奇】、【聖境傳說】玩家請注意:人物等級需達11級以上(包含11級),未達規定等級概不受理。
注意:因角色刪除後即退出公會(幫會)與扣除公會(幫會)聲望、好友名單清除、情侶點數清除與情侶解除。
- 【聖境傳說】玩家請注意:角色刪除後該種族專業技能將會一併消失,因此在恢復人物後其種族專業技能將會回歸初始設定(各種族-人類珠寶學、鼠人工程學、蛙人煉金學、熊人雕文學、小朋友裁縫學皆涵蓋在內)。
- 【晴空物語】玩家請注意:人物等級需達6級以上(包含6級),未達規定等級概不受理。
注意:
1.因角色刪除後即退出公會(幫會)與扣除公會(幫會)聲望、好友名單清除、情侶點數清除與情侶、家族解除。
2.因角色刪除後,其相關寵物內容、階級、裝備、技能、寵物倉庫等,恕無法協助恢復。
- 【名將列傳】玩家請注意:人物等級需達11級以上(包含11級),未達規定等級概不受理。
注意:
1.因角色刪除後即退出氏族與扣除氏族寶玉及個人氏族寶玉、好友名單清除、情侶點數清除與情侶解除。
2.因角色刪除後,其相關名將內容、裝備、技能等相關資料,恕無法協助恢復。
備註:
官方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皆以傳奇網路公司之解釋及本服務最終決策權為準。